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展示优秀研究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现开展上海师范大学2024年度研究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
参评对象为上海退役军人学院2023级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其中:
1.优秀学生:在2023级全日制研究生中产生。
2.优秀学生干部:在2023级全日制研究生中曾担任过校院两级研究生会及党团班组织的负责人中产生。
3.2023级全日制两年制研究生不仅参评此次“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还可参评明年上半年市校两级“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 优秀学生:
(1)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四个自信”,爱国爱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各种校园文化活动、公益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
(4)学习勤奋,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研能力,成绩优良,学业成绩在本专业研究生中名列前茅。
2.优秀学生干部
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要有过学生干部的经历,一般应担任学生骨干满六个月(含),在组织和参与各类学生活动及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
三、评选比例
1.“优秀学生”以本学院2023级全日制研究生人数为基数,设3个名额。
2.“优秀学生干部”以本学院2023级全日制研究生人数为基数,设1个名额。
注:“优秀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每人仅可选报一项,不可兼得
四、评选程序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的评选程序。
1.11月27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自行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申请。申请人需填写《上海师范大学优秀学生申请表》、《上海师范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电子版申请表发送至shtyjrxy@shnu.edu.cn,纸质材料送至学院207办公室。
2. 11月29日前,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各类申请材料汇总后报学院班子会议审议。
5. 4.11月30日前,学院召开学院班子会议,综合申请材料及评议情况,确定优生优干候选人名单,经公示后报研究生院审核。
6. 申报过程中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
联系人:孟老师、纪老师,电话:64321069、64321023
上海退役军人学院2024年度研究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细则(试行).docx
上海退役军人学院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