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上海退役军人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谢程发布时间:2025-10-21浏览次数:10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和勇于创新,参照《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结合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院实际情况及学科特点,经制定《上海退役军人学院202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并修订《上海退役军人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202510月修订)》,我院将开展2025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评选对象

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正常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奖励标准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一等奖学金12000元、二等奖学金6000元、三等奖学金3200元,奖励等级和金额不得变更。


        三、评审组织

学院按照学校要求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院长任主任委员,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副院长)、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任委员,负责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评审程序及办法

1. 学院根据《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以及实际情况制定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办法和实施细则,并及时向学院全体研究生公布。

2. 拟申报一等奖、二等奖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按学院细则要求,填写完整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稿2份),并提供相应的成果复印件上交所在学院。

3. 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上海退役军人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对申请学业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核实申请者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评审过程中应充分尊重本学院学术组织研究生导师的推荐意见,在确定学院获奖学生名单后,应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学校本年度下达的名单等额向学校报送名单。

4. 学院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可在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对学院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申报名额

学校依据各学院学生比例下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名额,我院硕士研究生一等奖学金4个名额,占比5%;二等奖学金4个名额,占比5%;三等90%,符合条件即自动纳入,无需申报。


六、申请材料要求

符合资格的研究生需本人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1. 纸质材料:

(1)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拟申报一、二等奖者填写)份;

(2) 上海退役军人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分表》一份;

上海退役军人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分表》下载填写打印,并同时提供与评分表填写内容顺序相一致的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学院审核后返还,复印件一式两份上交研究生院另由学院留档一份)。

2. 电子材料: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佐证材料电子版

3. 申报截止时间:

申请人电子版材料需在1024日前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chenxiji@shnu.edu.cn,文件名为:2025年学奖+姓名,同时将电子版材料拷至U盘中(如涉及文章字数统计请将材料word版本一并拷入),连同纸质版材料一起带到申报现场进行核对登记。

        4. 注意事项:

(1)研究生老生成果发表和重要竞赛获奖等情况,非毕业班研究生为上一学年即202491日至2025831日期间取得的成果,毕业班研究生为202491日至申报截止日期前。

(2)两页以上的表格需正反打印在一张A4纸上;

(3)三等奖学金符合条件自动纳入,无需填写申报表;

(4)申请学生必须按时上交材料,过时视为放弃评选资格。


上海退役军人学院

202510



附:上海退役军人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pdf

        上海退役军人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打分表.xlsx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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