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和勇于创新,参照《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结合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院实际情况及学科特点,经制定《上海退役军人学院202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并修订《上海退役军人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我院将开展2025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正常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二、奖励标准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一等奖学金12000元、二等奖学金6000元、三等奖学金3200元,奖励等级和金额不得变更。
三、评审组织
学院按照学校要求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院长任主任委员,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副院长)、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任委员,负责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四、评审程序及办法
1. 学院根据《上海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以及实际情况制定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办法和实施细则,并及时向学院全体研究生公布。
2. 拟申报一等奖、二等奖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按学院细则要求,需填写完整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稿2份),并提供相应的成果复印件上交所在学院。
3. 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上海退役军人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对申请学业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核实申请者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评审过程中应充分尊重本学院学术组织、研究生导师的推荐意见,在确定学院获奖学生名单后,应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学校本年度下达的名单等额向学校报送名单。
4. 学院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可在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将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对学院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五、申报名额
学校依据各学院学生比例下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名额,我院硕士研究生一等奖学金4个名额,占比5%;二等奖学金4个名额,占比5%;三等90%,符合条件即自动纳入,无需申报。
六、申请材料要求
符合资格的研究生需本人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1. 纸质材料:
(1)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拟申报一、二等奖者填写)两份;
(2) 《上海退役军人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分表》一份;
《上海退役军人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分表》下载填写打印,并同时提供与评分表填写内容顺序相一致的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学院审核后返还,复印件一式两份,除上交研究生院外,另由学院留档一份)。
2. 电子材料: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佐证材料电子版
3. 申报截止时间:
申请人电子版材料需在10月24日前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chenxiji@shnu.edu.cn,文件名为:2025年学奖+姓名,同时将电子版材料拷至U盘中(如涉及文章字数统计请将材料word版本一并拷入),连同纸质版材料一起带到申报现场进行核对登记。
4. 注意事项:
(1)研究生老生成果发表和重要竞赛获奖等情况,非毕业班研究生为上一学年即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的成果,毕业班研究生为2024年9月1日至申报截止日期前。
(2)两页以上的表格需正反打印在一张A4纸上;
(3)三等奖学金符合条件自动纳入,无需填写申报表;
(4)申请学生必须按时上交材料,过时视为放弃评选资格。
上海退役军人学院
2025年10月
附:上海退役军人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pdf